根据《西藏自治区干部驻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要求,在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经认真审核,研究提出了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第十批至第十四批)“全区干部驻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5日。
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反映。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全区干部驻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请扫描二维码查看)

电话:0891—12380
网站:https://www.xz12380.gov.cn
通信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5号
邮政编码:850000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