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藏政发〔2014〕87号)相关规定及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岗位:保洁员公益性岗位,主要负责中心日常保洁、会务服务、绿植养护等工作。
(三)年龄限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工作地点:日喀则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五)岗位要求:能熟练掌握基础保洁操作技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备适应保洁工作的身体条件,热心为老服务;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备保洁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职业操守,作风踏实。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认可公益性岗位补贴待遇及工作环境,热爱工作,甘于奉献;服从活动中心安排及管理。
(五)符合我区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招聘要求的特殊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2日(工作日10:00—13:00,15:30—18: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山东南路17号市委组织部103室)。
3.报名材料:《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含电子版)、无违法犯罪证明,有保洁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附带原用人单位工作证明,其他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学历、资质等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若发现核查不合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相关责任与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面试及体检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相关要求将以电话形式逐一通知应聘者。面试合格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在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开具的健康证明(费用自理)。
(四)公示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珠峰党建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五、岗位待遇
(一)补贴标准:按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
(二)社保缴纳: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应承担部分按规定从补贴中扣除)。
(三)休息休假及其他福利: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全程公开透明,对干扰招聘正常秩序、破坏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将如实记录并移交纪检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二)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招聘过程中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本公告由日喀则市委老干部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西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旺珍 180 0892 0615
附件:日喀则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招聘报名表

中共日喀则市委老干部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