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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共日喀则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发表时间: 2025年03月20日 18:57 来源: 中共日喀则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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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共日喀则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日喀则市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市委编办为中共日喀则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委组织部,承担市委编委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市委老干部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和市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研究拟定老干部工作相关政策配套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市公务员局负责统一管理公务员职级晋升、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的对外交流等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委老干部局,内设行政科室15个、事业科室6个,均为正科级科室。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中共日喀则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408.56万元,比上年增加1612.63万元,增长27.82%,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安排、人员经费增加;支出预算7408.56万元,比上年增加1612.63万元,增长27.82%,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9.74万元,较上年未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未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16万元),较上年未增加;公务接待费13.58万元,较上年未增加。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用车无新购计划、保有量10辆,国内公务接待拟接待135批次、950人次。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3.21万元,比上年增加61.95万元,增长20.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用氧经费等原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40.22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预算140.2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16213.41平方米,车辆10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暂无新购固定资产计划。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2个,资金4340.89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截至目前,本部门无政府债务、无对外担保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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