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16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由富光的日喀则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孙庆利的日喀则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旦珍的日喀则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梅普琼的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斯朗江措为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旦珍为日喀则市财政局局长;
洛桑旦达为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局长。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3年10月16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卫建儒的日喀则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23年10月16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旺加的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