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
(2013年1月2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 2021年8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 2021年9月17日发布)
(节选)
公务员怎样参加公开遴选?
公开遴选可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
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公务员所在机关党委(党组)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公开遴选坚持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公开遴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
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公开遴选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公开遴选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① 发布公告;
② 报名与资格审查;
③ 考试;
④考察;
⑤ 决定与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