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3号
桑珠孜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补选刘存东、普琼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补选巴桑、杨伟功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白朗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补选次仁顿珠、陈锋、杨晓龙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亚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补选杨乾利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聂拉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补选拉欧、次旺普拉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拉孜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补选席付平、索旦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昂仁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补选赵瑞红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定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8次会议补选扎西顿珠、拉巴次仁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南木林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补选边巴、翁爱忠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萨迦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补选张泽浩、普布次仁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谢通门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补选吴焕民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定结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补选张万财、陶明君、次琼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仁布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0次会议补选李东兴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萨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补选石小明、次仁旺拉、巴桑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吉隆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补选冯洪波、普琼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岗巴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1次会议补选次旦、王进武为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刘存东、普琼、巴桑、杨伟功、次仁顿珠、陈锋、杨晓龙、杨乾利、拉欧、次旺普拉、席付平、索旦、赵瑞红、扎西顿珠、拉巴次仁、边巴、翁爱忠、张泽浩、普布次仁、吴焕民、张万财、陶明君、次琼、李东兴、石小明、次仁旺拉、巴桑、冯洪波、普琼、次旦、王进武的代表资格有效。
本次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60名。
特此公告。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3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陈锋的日喀则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巴桑的日喀则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扎西旺堆为日喀则市审计局局长。
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3日日喀则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普布次仁的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余杰的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硒川的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
张书林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余杰为日喀则市江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扎西次仁为日喀则市白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加参为日喀则市亚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加措为日喀则市聂拉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尕藏桑杰为日喀则市拉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布为日喀则市昂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索穷为日喀则市定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文为日喀则市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洛桑坚增为日喀则市萨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韦安辉为日喀则市谢通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严恩祥为日喀则市定结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次仁桑珠为日喀则市仁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宇为日喀则市萨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鹏为日喀则市康马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聪丛为日喀则市吉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布为日喀则市仲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硒川为日喀则市岗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