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日喀则市阿琼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第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第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筹委会负责。
三、经中共日喀则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批准,第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等额选举的规定,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名,委员候选人由第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筹委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经中共日喀则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2名,其中监票人1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由第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筹委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员由第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筹委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画“×”的候选人姓名正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九、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宣布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时,先宣布书记当选人名单,再宣布副书记当选人名单,最后宣布委员分工情况。〕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