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共产党白朗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县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白朗县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会议由县委常委会主持。
会议指出,7月21日至23日,在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到西藏庆祝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这在党和国家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西藏各族干部群众的深厚感情、特殊关怀,在西藏发展历史进程中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总书记亲自为西藏工作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是新时代西藏工作的总方针、总纲领、总遵循。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和现实检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在白朗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以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为标志,以白朗县第十次党代会为节点,我们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白朗的征程,明确了推动白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推动白朗各项工作站到了历史的新起点,白朗迎来了前所未有、千载难逢的宝贵机遇。历届县委、县政府班子为我们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我们要在此基础上接续奋斗,准确把握机遇和挑战的新发展、新变化,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发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和“珠峰精神”,做到缺氧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海拔高境界更高,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反分裂斗争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确保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中彰显新担当,以“十个必须”为方向,以“四件大事”为重点,以“四个确保”为目标,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善谋善为、善作善成,持续在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上下功夫,把白朗建设得更加团结、更加富裕、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美丽。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紧密结合实际,毫不动摇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贯穿高质量发展全过程,统筹发展和安全,扬长避短,因地制宜,走出一条符合白朗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毫不动摇推动民生改善迈上新台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困难麻烦由政府解决,方便实惠送给群众,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干部群众,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毫不动摇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持续推进优美宜人生态白朗建设。毫不动摇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迈上新台阶,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战略性任务,坚持“管肚子”更“管脑子”,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不断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毫不动摇推动藏传佛教中国化迈上新台阶,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五个有利于”标准与“和”的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十导”工作方法,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持续淡化宗教消极影响,确保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毫不动摇服务边境地区建设迈上新台阶,广泛宣传卓嘎等爱国守边模范先进事迹,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感党恩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思想教育,扎实开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主题教育,引导群众在争做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的实践中贡献力量、实现人生价值。毫不动摇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迈上新台阶,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向纵深发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在锤炼党性上力行、在为民服务上力行、在推动发展上力行,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白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毫不动摇推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迈上新台阶,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坚持“三个牢固树立”,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走深走实,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号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实干苦干科学干,撸起袖子加油干,接棒续跑拼命干,不断开创白朗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各项事业新局面,奋力续写新时代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白朗新篇章!
非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县级干部,县纪委委员、监委委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区、中)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军部队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列席会议。